那么,这宗不仅以“零价款”出售盐酸,而且由卖方向买方提供运费补贴的销售合同,是否存在“猫腻”?
据了解,位于乌拉特后旗的内蒙古齐华矿业公司,是一家大型综合性企业,盐酸是其在生产化肥过程中产生的附属产品。杭锦后旗警方在对齐华矿业公司进行调查时发现,自2013年2月至该案侦查期间,该公司共生产盐酸3.5万余吨,分别销售到南光化工公司和乌海伊品联达化工公司、包头合诚化工等14家化工企业。目前,除乌海市南光化工公司外,暂时还没有发现其他化工企业在巴彦淖尔市范围内倾倒盐酸的行为。
办案民警介绍,由于南光化工公司具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资质,因此无法追究齐华矿业公司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但是,齐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至少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没有对运营车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验和把关,致使无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拉运盐酸;二是没有对拉运盐酸车辆的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资质审验和把关,以致无运输资质的驾驶员驾驶车辆运输盐酸;三是未对危险货物的押运员资质进行严格审验和把关,致使运输车辆在无押运员监管的情况下运输盐酸;四是未按《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证》;五是在车辆频繁装运(同一车辆1天之内拉运3至4次)的情况下,明知车辆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运输到乌海、包头等地,却继续给运输车辆灌装盐酸。
警方由此认为,齐华矿业公司存在企业放任的间接故意,为转嫁处置危险废物的责任,明知南光化工公司有倾倒危险废物的可能,并且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却不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环境保护的监管职责,采取放任的态度,以致造成严重后果,“具体应承担何种责任,还需进一步调查证实。”(记者 黄永锐)
环保检测报告:
污染水质
恢复正常
在南光化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倾倒盐酸的一案中,巴彦淖尔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涉嫌污染点取样进行化验,结论为:2014年1月10日所取样本检测PH值超标,水样中含有大量氢离子和氯离子,氯化物含量严重超标,所倾倒的盐酸构成危险废物。
2014年1月21日,杭锦后旗环保局就公安部门提供的4处倾倒点进行应急监测,PH值均在标准范围内(6-9)属正常。
2014年1月25日,巴彦淖尔市环境监测站对总排干水质应急监测结果显示PH值已正常。故现已停止应急监测,转入正常例行监测。
2014年5月份开河后,总排干解冻开河后,对总排干水体进行检测,监测结果为PH值正常。(杨爱群 李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