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原则恪守规矩建设风清气正的从检环境
马永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解决党内存在的种种难题,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全区检察机关特别是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从思想到行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检环境,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祖国北部边疆更加亮丽的风景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原则、恪守规矩”要讲党性,坚守政治定力
在当前检察队伍也成为“围猎对象”、时刻经受着腐蚀与反腐蚀考验的新形势下,“坚持原则、恪守规矩”,必须要自觉按照党性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完善,明辩大是大非,排除各种干扰、消除各种困惑,保持政治定力。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把好思想的“总开关”。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检察队伍就不能抵制各种利诱、威胁。要重视并加强对于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既要制度建检,更要思想建检,教育检察队伍特别是各级院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恪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加强警示教育,让检察队伍特别是各级院领导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坚定理想信念,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检察队伍中党员占80%以上,从严治检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做到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提高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三是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担当,是在新的形势下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院领导干部最需重塑的政治品格,最需补齐的“精神短板”,最应养成的官德官风。“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告诫。我们要牢记告诫,深刻反思,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力求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辨得清方向、想得出办法、扛得住压力、作得对决策。要加强实践磨练,不断丰富应对各种特殊、复杂情况的能力,不断提高担当的本领,牢牢把握主动权。要讲究策略方法,掌握科学的方法论,科学预判,辩证地分析、解决问题,既不以灵活性损害原则性,又不以原则性束缚灵活性,把敢于担当与善于担当有机统一起来,使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在检察队伍中形成风气。
“坚持原则、恪守规矩”要讲底线,增强法治意识
坚持原则、恪守规矩,是领导干部为人处事的基本指引和遵循。作为守护法制的检察官,更要恪守规矩,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坚守法治底线。
一要培育法治思维。要在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履行职责,不能超越授权范围,更不能违反授权规定行使权力。要坚持保障人权这个法治的基本价值和根本目标,改变重权力轻权利、重打击轻保护的传统思维,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做到保护与打击并重,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错误追究,也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公正是法治的灵魂,也是
司法的价值追求。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程序公开、公正、透明,才会让人情、关系、偏见、恣意得以消除,才能保证实现实体的公正、结果的公正。恪守规矩必须要培养程序思维,要求检察官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提高法治素养。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尚法治、带头依法办事、带头规范执法,始终做坚持原则、恪守规矩的身体力行者。检察人员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要在执法办案实践中,探寻个中法律精神,提高从法治层面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司法是忠诚、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要重视培育检察人员高尚的道德操守和良好的职业品格,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用检察人员的理性和良知、经验与智慧,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要坚守法治底线。坚守底线,必信仰法治,必内心敬畏法治。对检察机关来说,敬畏法治,最根本的是要敬畏法治对执法司法权的约束,敬畏公民的合法权益,自觉把执法司法权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自觉用法律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守法的模范。要克服特权思想,决不做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要把对法治的坚守转化为严格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在利益的抉择中养成厉行法治的决心和意志,站稳脚跟、挺直脊梁,敢于抵制权势、金钱、美色、人情、关系的干扰,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要坚守职业良知,坚决同破坏法治的行为做斗争,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守护者。
“坚持原则、恪守规矩”要讲纪律,形成过硬作风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指出,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认真解决当前有的盟市检察队伍“散养”的问题,加强干部管理,严明检察纪律。
一要坚持不懈抓好纪律教育,增强严守纪律的自觉性。任何事“不患无策,只怕无心”,心中如果没有“纪律”概念,外在约束是很难起到长久效果的。要通过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纪律教育,增强以纪律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性。要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放在首位,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真正把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在任何时候都要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的底线。
二要建立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建好管住权力的制度“笼子”。要紧密结合执法办案的实际,加强制度设计,严密制度体系,制约权力行使,规范从检行为,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在阳光下有序运行。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加强刚性的制度机制建设,防止权力滥用。要通过严密纪律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检察干警“不敢违”的惩戒机制、“不能违”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违”的保障机制,为营造良好的从检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三要敢于追究责任。没有责任追究,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强化责任追究,是扎牢权力“笼子”藩篱的有力手段,也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内在要求。强化责任追究要来真的、碰硬的,坚决克服不作为、软弱涣散的老好人主义,做到有责必问、有过必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担负起责任。
(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