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法律程序才能站着讨薪
“农民工融入城市,关系到城镇化、工业化能否顺利推进,也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保障农民工融入城市不再受讨薪之困。”于光军说。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走法治化道路,完善法制体系,依法行政,增强全民法制观念。那么,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从根本上铲除欠薪顽疾?于光军认为,要纳入法治轨道,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制度联动。
“要有法可依,首先要制定完善的体系。目前的欠薪建设项目中,不少属于政府欠薪。这其中,涉及到一些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不严。建议制定相关规定,由上级执法部门对欠薪项目进行监督监察。”于光军说。
他认为,还要有效清理盟市、旗县的公共债务。要形成机制,对公共财政支出较大的项目,要在问责的基础上,对关联部门的经费、工资进行扣除,来偿还欠薪工人的工资。
此外,他还建议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严格实施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充实执法力量并加强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并将欠薪和讨薪问题纳入政府考核目标。
此外,有专家建议,对劳动法人失信的信用惩戒办法还需进一步完善,惩治“老赖”只靠黑名单还不够,还应建立起多部门的失信制裁响应机制,形成跨部门、跨市场、跨地域的联动惩治,禁止“老赖”们的发展性消费。
欠薪的原因有多种多样,所以治理的手段也不能单一,需各方重拳出击。在人社部门加强对拖欠工资行为监管、打击的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形成打击欠薪的强大合力,建立解决欠薪的长效机制。
在乌海市,多年来已经形成了多部门执法联动、办公联合、案件联处的清欠机制。近年来,我区在春节前后,由自治区人社厅牵头,组成人社、公安、住建等8部门的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小组。但在平日里,劳动者们更希望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形成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首诉负责制”格局,以刚性措施严格执法,从根子上解决欠薪难题。
从现实情况来看,目前被拖欠工资的大多是农民工。欠薪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社会的痼疾,由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社会健康发展的消极性不言而喻。
于光军认为,解决欠薪,还要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要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有效疏通讨薪通道,让讨薪法治化。在具体执行中,劳动监察、工会、建设部门、媒体等要发挥应有作用,为农民工讨薪撑腰,各方面要形成清理“欠薪”的联动机制。
“农民工在劳资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找一份活干不容易,所以一般不敢向‘老板’提出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的要求!”杨国忠感叹。“在日常监察中,不少农民工投诉时,甚至连开发项目、施工单位等基本情况都说不清楚,给劳动监察部门受理案件、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他建议,广大农民工在提供劳动时要注重搜集有关凭证,如工资支付的凭据、出勤表、工作证牌等;发生欠薪协商不成,就要及时投诉,不要将矛盾积累。
最近,我区还出台文件,将组建劳动争议巡回法庭,为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由各旗县人社部门、工会组织提供专门场所,人民法院组建劳动争议巡回法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我们期待,在法治化、制度化的监管下,让苦涩的“讨薪大军”能早日走出阴霾,更好更快地融入我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记者 郭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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