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鄂温克族自治旗三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殊荣
今年9月,鄂温克族自治旗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自1988年以来,该旗已3次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殊荣。
地处祖国北疆的鄂温克族自治旗,鄂温克、达斡尔、蒙、汉、满等25个民族、14万各族群众亲如一家,用心浇灌民族团结进步之花。“民族团结进步,是实现我们旗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石,是我们战胜困难和挑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源泉,我们要像爱惜眼睛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呼伦贝尔市委常委、鄂温克族自治旗委书记高润喜说。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无论是重大战略的制定,还是具体工作的开展,该旗都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一并考虑、一并安排、一并部署。
该旗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旗进程中,遵偱“一个典型一根标杆、一个模范一种导向”理念,建立不同层次的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营造全旗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全旗先后有9人被评为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旗委、旗政府先后3次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4次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该旗充分利用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各项扶持政策,大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巩固和加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围绕战略全局、促进发展、增进福祉、文化引领、服务群众、和谐稳定等方面抓创建,打好民族团结“和谐牌”,走出一条具有当地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全旗形成经济转型、事业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该旗以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统领,全力攻坚克难,不断挖掘资源特色,努力凝聚后发优势。全旗上下集中力量抓大事、解难事、办实事,多措并举保增长、谋发展、促和谐,深入实施了“四大行动”和“六大工程”,全力推进“三个专项”和“三项重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2亿元,增长12.1%;财政总收入完成24.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4亿元,增长21.1%,增速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完成21240元和14865元,分别增长11.2%和16.5%,增速列全市第一位,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总量和增速均位居全市前列。今年,该旗重点项目开工共98个,总投资265.7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102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记者 李玉琢 通讯员 布日古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