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整治“百日行动”和阿拉善盟委行署的部署要求,今年9月份以来,阿拉善左旗集中开展了全旗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矿山整治、维稳信访等方面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吉兰泰镇整治工作主要是对镇区氯化钙原料晾晒场、花岗岩石材园区和镇区环境等进行综合整治。
位于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的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制碱事业部(原吉兰泰碱厂)年产30万吨纯碱项目,是国家“七五”立项、“八五”建设的重点项目。项目于1985年8月取得内蒙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1991年8月开工建设,1994年9月一次性试车成功,1996年10月通过国家计委组织的竣工验收,2007年6月通过阿拉善盟环保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投产以来,生产中产生的蒸氨废液(主要成分为氯化钙、氯化钠及少量石灰乳)集中排放到企业在厂区东侧建设的蒸氨废液库。按照项目环评结论及建议,蒸氨废液排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制碱事业部制钙分厂已建成年产10万吨氯化钙项目,对制碱事业部排放的蒸氨废液回收制取氯化钙,以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
2002年,氯化钙市场逐渐升温,回收蒸氨废液制取氯化钙有了经济效益,围绕蒸氨废液库聚集了一批小氯化钙生产企业和个体户,总共建设了大小840个晾晒场、36条取液沟。其中有些属违法违规建设,不经审批随意私建、乱建取液沟和晾晒场,违法占用了土地资源,环境受到了影响;大部分企业和个体户没有办理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用地等行政审批(许可)手续,而且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建设不规范,取液沟交织纵横,晾晒场杂乱无序,电线电缆私拉私布,不仅监管难度大,而且造成了地质环境、安全生产等隐患。
为规范氯化钙生产秩序,消除隐患,2008年起,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和吉兰泰镇,开展了整治工作,相继关停了58家小氯化钙企业和个体户。但受经济利益驱使,在整治取缔并要求复垦违法违规建设的晾晒场和取液沟时,遇到了极大阻力,甚至一度引起暴力抗法,致使工作推进缓慢,整治不够彻底。
今年以来,为根本解决问题,阿拉善左旗在年初召开的党代会、人代会上,对吉兰泰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4月份,吉兰泰镇委托专业测绘部门开展了镇区测绘调查;5月份,编制了吉兰泰镇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将整治氯化钙原料晾晒场纳入规划,制定了综合整治方案。9月开始,吉兰泰镇政府结合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整治“百日行动”和全盟、全旗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氯化钙原料晾晒场、花岗岩石材园区和镇区环境等作为重点内容开展了环境整治。
9月29日,旗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向未经批准,违法擅自占用土地建设蒸氨废液晾晒场的6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月14日,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在阿拉善电视台、阿拉善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在违法现场张贴公告,依法告知该地区违法责任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蒸氨废液晾晒场、生产设备和违法建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11月17日,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依法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对违法责任主体做出了“限期7日内拆除建筑物和晾晒场,恢复地貌”的通知,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期满后,违法责任主体企业和个体户没有提出任何要求,也未进行申辩。11月25日,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依法组织住建、环保、公安、国土、吉兰泰镇政府等多部门联合开展行政执法,强制拆除复垦蒸氨废液取液沟和晾晒场。截止12月20日,将拟拆除晾晒场中的原液导入蒸氨废液库后,共拆除违法氯化钙原料晾晒场577个、取液沟36条,对其余263个晾晒场拟保留改造治理。
在加快违法违规晾晒场和取液沟治理的同时,阿拉善左旗督促中凯制钙公司加快推进年产10万吨氯化钙项目建设进度,与中盐吉兰泰制钙厂共同形成年产20万吨氯化钙产能,使制碱事业部生产中产生的蒸氨原液全部得到回收利用。同时,当地政府将依据镇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对吉兰泰镇环境整治区进行复垦和绿化改造,预计新增绿地面积4800亩,将有效改善企业生产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包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