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对象监督。坚持把党政“一把手”、掌管钱物领导干部和即将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采取教育引导、谈话谈心、函询回复、走访调查、经济责任审计等举措,保证干部履职尽责。今年结合重点工作、人事调整等进行诫勉谈话25人次,函询有关领导干部24人次。
突出重点工作监督。实行重大事项跟踪考察,对于领导干部负责和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纪委监察局实行备案制度。同时对于领导干部负责和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情况,实行定期监督审查。去年以来,先后组织发改、经信、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安监、环保、审计、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工程,道路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跟踪监督。
突出重要决策监督。纪委监察局制定并实施了《“三重一大”实施意见》、《科级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重要事项管理办法》等,对议事的原则、内容、程序、纪律等都作出明确规定,对选拔任用干部、安排工程项目、使用大额度资金、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为强化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每年年末对基层党委的干部选任工作进行“一报告两评议”。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情况,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保证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
突出重要节点监督。在考核评价、人事调整、集中换届等特殊时期和重要节点,纪检部门均提前介入,动员各方监督力量,进行细致有效监督。针对即将开始的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县纪委监察局正在着手制定下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工作落实方案》,并印发了廉洁自律提醒卡。通过谈心谈话、调研走访等方式,随时随地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苗头性倾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换届风清气正、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