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读者赵女士向本报反映:“我是俪晶阁小区购房者。当初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写着‘出卖人应当在2013年11月15日前交房’,其中还明确了违约条款。可如今过去一年多了还未交房。我多次找到开发商要说法,但是他们都以多种理由应付,还想以一年的物业费顶账,但是我不同意,因为按照合同上写的我应该得到3万多元的赔偿。无奈,此事就这样僵持着。”
12月22日,记者在赵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上看到,俪晶阁小区是呼和浩特市华能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房产项目。赵女士说,像她这样的业主还有很多,都希望得到解决。
当日,就购房者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俪晶阁小区售楼部主管苏先生,他对记者说:“因为工程进度晚了,所以才出现了延期交房的情况。目前,确实有很多业主在和我们协商解决逾期交房后的一些问题,而且我们也一直在解决。”当被记者问及问题得不到解决是否与开发商的资金链有关时,苏主管说:“因为每个业主的情况不一样,有些业主提出的条件我们无法满足。至于资金问题,我不是很清楚。”苏主管以不方便为由,拒绝透露有关购房者提出哪些要求的细节,他承诺:“我们一直希望解决问题,希望业主尽快找到我们再次协商。”(记者 郝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