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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将调整“文革”伤残人员伙食补助费标准
内蒙古新闻网  14-12-24 18:11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首府将调整“文革”伤残人员伙食补助费标准

  记者昨日了解到,12月22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调整“文革”伤残人员伙食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对“文革”伤残人员伙食补助费标准进行调整。

  据了解,根据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文件中,对伙食补助费标准的规定,对“文革”伤残人员伙食补助费标准调整如下:“文革”伤残人员因病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住院治疗的,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根据有关文件每人每天100元)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医院同意,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批准,转往统筹地区以外地区就医的,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标准(每人每天100元)给予补助;“文革”伤残人员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或经市医保中心批准转往统筹地区以外地区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标准,分别按上述标准的80%给予补助;“文革”伤残人员伙食补助费发放范围和费用结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记者 张学博)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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