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近年来国内一些省市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众多市民在受访时表示:“相关部门应当明确各项政策措施,定期开展全面检查,让市民更踏实、更安心。”昨日,记者从通辽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日前通辽市制定并实施了《通辽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两年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终身责任:没有承诺书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市民张广达在受访时说:“建设工程中的五方主体包含哪些内容?终身责任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记者采访获悉,《方案》中明确,通辽市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其中,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上述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各旗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和追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在项目开工前,五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工程建设中应该履行的职责、承担的责任作出承诺。凡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没有授权书和承诺书的,一律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督促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补签授权书和承诺书,凡没有补签的,一律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工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责任主体及其项目负责人的信息,以便加强社会监督,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准确地找到具体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加大对工程项目五方主体负责人施工现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履职不到位的,各旗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在通辽建设网(http://www.tlszjw.com)、通辽建筑业协会网(http://gc.tlgov.cn)等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打击违法:鼓励公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农牧民工工资发放等多方面内容,多位农民工在受访时说:“我们迫切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下大力度打击违法转包等行为,真正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记者采访了解到,《方案》中明确,将准确认定、重点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即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行为;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对现场人员和质量安全行为进行信息化监督管理,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对认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分别采取记不良行为记录、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该清出建筑市场的,坚决清出通辽市建筑市场。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举报电话为0475-8255220,鼓励公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均在通辽建设网、、通辽建筑业协会网、等信息平台公布,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记者丁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