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4年内蒙古适度开发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公益性岗位,通过重点帮扶等形式帮助962户零就业家庭中的1067人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
内蒙古明确规定: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按照自愿的原则,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报为零就业家庭。
据介绍,内蒙古各盟市依托旗县、街道和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进行定期上门走访,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的上门服务活动,对有就业愿望、自愿参加培训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
据了解,内蒙古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组织开发社区公益岗位等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就业条件较差的地区将逐步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异地实现就业。
目前,内蒙古已将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与城镇扶困工作相结合,建立零就业家庭重点帮扶、动态管理、就业回访、岗位储备等制度,实行就业援助目标责任制。(记者李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