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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下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谈到偷排偷放时举了个很生动的例子:“PM2.5夜里一百多,到了白天中午、下午转为三、四十了,怎么解释?政府市长没有说二话,回答就是有偷排偷放……”
偷排偷放问题长期存在,主要是因为取证难。一方面,偷排偷放行为主要发生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另外,执法部门内部总有人出于一己私利或者地方经济利益的考虑,对这种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污染企业充当“内线”,帮助企业逃避突击检查。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必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严格环境执法,对偷排偷放者出重拳,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对姑息纵容者严问责,使其受到应有的处罚。”
对企业,无论它是不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明星企业”,只要查实偷排偷放行为就予以重罚。企业和人是一样的,只有罚重了、打疼了,才会在思想上强化认识,并将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对于屡教不改者,该停工停工,该关厂关厂。因为在日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当下,我们逐渐认识到,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效益的做法,从长远看是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句话,我们不要“带血”的GDP。
对于玩忽职守的监管者,要予以党纪国法的严惩。这是因为,生态文明建设关系着百姓民生。一个置民生于不顾,脑子里只想着当地财政收入这一亩三分地的官员是不称职的官员。(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