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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下月起汽柴油执行夏季吨与升折算系数
内蒙古新闻网  15-03-27 08:5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内蒙古下月起汽柴油执行夏季吨与升折算系数

  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关于2015年度汽、柴油夏季吨与升折算系数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4月1日0时至2015年9月30日24时,我区汽、柴油执行2015年度夏季吨与升折算系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发开展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系数检测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区汽、柴油密度进行了检测。

  我区东部地区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西部地区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分别执行统一的吨与升折算系数。

  《通知》要求,我区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销售汽、柴油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各级价格监测和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检测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记者杜柏业)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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