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不断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用制度理性管住权力任性
将权力关入透明的制度之笼,明确地告诉百姓,政府在管什么、做什么,什么事情要找什么部门;立法规范、制约、监督政府权力运行;让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走程序……2014年以来,内蒙古不断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交出了骄人的“成绩单”。
图表设计:苏昊文字编辑:胡芳
自治区本级4274项权力清单晒上网:
精简幅度达到45%
这是一次政府权力的大起底。
3月10日,在自治区政府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法制办主任孙惠民通报:经过近半年的梳理,内蒙古确定4274项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涉及36个部门和单位,其中政府组成部门21个、直属机构12个、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3个。今后,政府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行使行政权力。
这是对自治区58个部门7781项行政权力进行的梳理,精简幅度达到45%。
这是一份“瘦身”的清单,政府职能归位的清单。可以说,这回将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权力的所有“家底”都兜了出来。搞清了行政权力的底数,也为减政放权锁定了基数,防止今后部门在权力清单之外再冒出行政权力。
遏制权力的“任性”,需要制度的理性,推行权力清单正是一项重要举措。如今,这份权力清单已经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至此,内蒙古成为全国第7个公布权力清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单位。
同时,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已经在全区12个盟市、102个旗县区政府全面铺开,梳理、确认各部门行政权力的初级权力清单将在6月30日之前完成。
“2014年以来,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形势和任务都发生了变化。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此项改革任务做了明确部署,并将落脚点放在了规范所有行政权力上,即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原来单纯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做法已经不能满足形势的需要,政府权力底数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改革发展的最大瓶颈。梳理、制作、公布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成为破解难题的当务之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际上就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延伸和发展。”孙惠民介绍,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摸清了行政权力底数,才能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让所有行政权力的运行都有法可依。今后,凡未列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将不再行使,真正实现“目录之外无审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据介绍,下一步,各级政府部门要在初级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对每一项权力的运行程序、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等要素予以全面、深入地研究和规范,制作出相应的业务守则、服务指南、权力运行“流程图”。让老百姓知道他们所要办理的事项需要经过哪些环节,需要哪些材料,要用多长时间,哪个部门负责办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