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河水草丰美,景色宜人,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理想去处
幸福院让更多的农牧区贫困老人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惠民园的建成使用,彻底改变了沿街摆摊的脏乱差,提升了城市文明
乌兰察布九天公益协会的志愿者们帮助孤寡老人清理卫生,为他们送去温暖与关爱
卧龙山满目绿意,为乌兰察布平添生机
本版照片由本报记者常晓萍张晓鹏由小强摄
3月20日,乌兰察布市召开“五城联创”工作动员会,对“五城联创”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动全市上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行动起来,万众一心、全民参与、持续发力,推动“五城联创”在乌兰察布全市域、全方位深入展开,力争到2017年完成“五城联创”,向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本报从今日起推出专题报道,将对“五城联创”相关知识进行详细解读。
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覆盖范围广,工作领域宽,涉及部门多,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全社会的系统工程。2014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地级城市)》包括1项重点工作、8大环境、1个活动和1项特色指标,涉及100项测评内容261项测评标准。
全国文明城市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每三年命名表彰一次。首次评选是2005年,2014年是第四届。
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
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
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
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条件
●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书记、市长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年版〈地级城市〉)分11个测评项目、37个测评指标、100项测评内容和261项测评标准。其中11个测评项目为1项重点工作、8大环境、1个活动和1项特色指标。1项重点工作即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包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7个方面;8大环境分别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1个活动为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1项特色指标是获得国家、有关部委的荣誉称号。测评方法分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3种形式。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硬性指标
●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 8%;
●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
●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80%;
●人均教育经费支出>420元,≥80%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
●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每千人拥有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
●≥80%的街道、乡镇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
●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或千人口献血人次>100;
●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歌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
●中小学校100%落实德育课程计划和开设少先队活动课程;
●城区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8(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15%;
●交通事故死亡率≤年度控制目标;
●每3-10万居民或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至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经营性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痢疾、伤寒、甲性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调离率100%;
●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社区警务室建设到位;
●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建成区绿地率>2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5%,人均公园绿地>8平方米;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工业、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
●城市污水处理率>80%;
●空气优良天数>310天,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均满足国家二级标准;
●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5%;
●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
●规范化停车率>85%,社会停车场利用率>95%,标线施划率>90%,标志设置率>9块/公里,行人过街设施率﹤300米,路口灯控率>75%。
●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99%。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
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创建文明城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力;是顺民意、得民心、办实事的利民工程。具体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还是改善民生、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长效工程;是做活“三篇文章”,融入首都经济圈的战略先导工程;是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龙头引领工程。通过创建活动,有利于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社会治安良好、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充满蓬勃朝气的现代化文明城市,真正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创业和生活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力争在2017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