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工作是重要的民生民心工程。今年,鄂尔多斯市将继续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将该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年内确保2.4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争取使扶贫开发工作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上取得更大突破。
近年来,市委、政府一直把扶贫开发作为头号民生工作来部署实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全市共脱贫2.7万人,贫困农牧民人均增收15.4%,达到5610元。但不可否认,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按照自治区的扶贫标准,鄂尔多斯市还有贫困人口1.3万人;按照鄂尔多斯市的标准,还有贫困人口8.15万人。这部分人贫困程度深,自我发展能力弱,脱贫的难度和压力非常大。今年鄂尔多斯市《政府工作报告》就扶贫工作做了明确部署,要求重点抓好杭锦旗扶贫开发示范区建设,继续推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等任务要求。按照自治区在2017年实现整体脱贫的目标和鄂尔多斯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部署,今年,鄂尔多斯市计划脱贫2.4万人,其中,杭锦旗6800人,达拉特旗5600人,伊金霍洛旗2750人,准格尔旗2630人,鄂托克前旗2100人,鄂托克旗2000人,乌审旗1800人,东胜区300人,康巴什新区20人。
围绕既定目标任务,今年鄂尔多斯市将继续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有效增加扶贫资金投入,解决贫困农牧民贷款难问题,增强贫困地区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大力实施贫困嘎查村互助资金项目,使互助资金扶贫项目在解决农牧民短期小额融资、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充分发挥“三到两强”驻基层工作队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同时要充分挖掘社会扶贫潜力,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从严监管,统筹使用扶贫资金;进一步强化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记者 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