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通辽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通辽20名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上岗
内蒙古新闻网  15-05-07 16:08 打印本页 来源: 通辽日报  
 

  为提升通辽市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服务质量“万名社会监督员”工作方案》和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工作方案”通知》精神,市旅游局从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机关、旅游院校、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旅游企业,以及关心、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了20名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旨在通过社会监督员的工作,全面、客观、及时地评价、监督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为,以及全市各级旅游部门的工作,营造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应履行的监督职责主要有,监督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旅游经营行为和旅游服务质量;厕所、旅游标识、通往景区的道路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存在不合理、使用不方便、达不到安全卫生要求等问题;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改进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开展旅游法律法规、文明旅游宣传工作,引导消费者依法合理维权和社会公众理性反映诉求;监督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旅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事项。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两年。

[责任编辑 魏莉 ]

情景歌舞剧《乌兰...
扎拉森夫妇接羔记
会咬人的机器人
分享阅读 交换快乐
培育脱毒马铃薯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安代舞进校园 非遗文化有传承
墒情良好 备耕扎实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