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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私房美食”惹纠纷
内蒙古新闻网  15-06-16 10:58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消协工作人员:若属于私人交易不受消法保护

  市民温雅莉反映,近日,她在微友指尖旋律处订了一份韩国风味的麻辣牛板筋“私房美食”,吃后腹泻,联系指尖旋律后被告知很正常,是因为太辣所致。王雅莉为此想向消协等部门投诉,却又不知微信消费在不在投诉范围。对此,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市民通过微信进行消费,如果对方有真实的公司名称、具体地址,维权相对就比较顺利一些;如果只是个人,单纯是朋友间的买卖,那就属于私人交易,无法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记者采访了解到,“私房美食”是一些网友通过微信平台晒出自制美食进行销售。相较于实体店或电商网站,“私房美食”的运营成本要少得多、操作难度要小得多,卖家可以直接拍照通过手机上传,与买家进行“点对点”沟通。买家通过微信留言下订单,然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通常都是同城交易。记者采访的六位私房美食制作者都表示:“自己有工作,不是专职做美食生意,所以在微信上的销售几乎每天也就是一两个订单。但制作的所有食品都是无添加剂、无防腐剂的,而且这些食品自己都会试吃,如果味道不好就不会再往外卖。家里的厨房就是制作间,晚上及周末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做食品。”但当记者表示愿意上门取货,同时想参观下制作现场时,这些制作者们却纷纷婉言拒绝,只约定具体时间在具体地点取货,或消费达到一定金额时上门送货。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工作人员表示,借用微信朋友圈平台经营自制食品属于新兴业态,目前还没有针对性的监管规定。但正规的食品店或餐饮店在成立时需要办理注册登记、经营场所达到卫生标准、申领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手续,还要通过环保部门、消防部门的审批。普通家庭厨房不具备办证条件,这种私房美食应多属无证经营。无证经营食品是违法违规行为,对此类经营者一经发现一律依法取缔。

  市消协工作人员指出,“私房美食”的制作过程多在家中完成,存在资质不全、生产地址不明、食品未经检验等问题。其原材料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烹制时卫生条件是否达标、食品保鲜是否完善等等都无从得知,这些都增加了微信销售食品的安全隐患。另外,一些卖家只提供约定地点取货,即便是购买者也不一定清楚生产场所在哪儿,一旦出现问题,取证、执法都存在难度。 (记者张艳枫)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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