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下猛药 出重拳 我区2014年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自治区党委对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4年,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呼和浩特市等22个地区、单位开展了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反馈巡视意见后,各地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真刀真枪直面问题,动真碰硬解决问题,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呼和浩特市
巡视组反馈的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4个。
●市委书记那顺孟和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出了“十八抓”,即抓领导抓责任抓自律、抓教育抓思想抓预防、抓办案抓监督抓追究、抓班子抓干部抓队伍、抓改革抓制度抓执行、抓“常”抓“细”抓“长”,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层层传导压力。
●在全区率先开展“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主题活动,大力整治“为官不为”,着力解决“任务清单”列出的290项问题,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结合村级党组织换届,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了调整。2014年从机关单位选派152名干部驻村任“第一书记”,2015年选派200名,到2017年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
●针对“空棚”问题开展专项行动,选聘50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乡村开展技术指导,蔬菜产量较2011年增长50%。
呼伦贝尔市
巡视组反馈的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4个。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制度20余项,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全市39个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严查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嫁娶等行为,2014年共开展明察暗访413批(次),查处违纪问题871起95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6人,解聘5人。加大整治“为官不为”,今年前四个月,全市共开展明察暗访3批次,通报批评34人次。
●严查涉及扶贫、教育、医疗、农牧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查处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16个,立案13起,涉及金额38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
兴安盟
巡视组反馈的11个问题,已有效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围绕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8个,立案5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挽回经济损失850余万元。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加大“事要解决”力度,筹集资金1亿多元,对多年积累的群访群诉案件进行一次性化解。
●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由5%提高到28%。
●在全区率先实现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去年以来,全盟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362件、初核违纪线索939件,立案459件,结案4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2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
赤峰市
巡视组反馈的2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2个。
●纠正查处“四风”问题637件,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45件;纪检部门立案90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24人;腾退办公用房21万平方米;处置违规公务用车655辆;因公出国人次下降70%;“三公”经费下降11.7%;市委、市政府文件数量下降29.8%,会议下降7%。
●整顿后进嘎查村党组织164个,探索实施的“村党总支+合作社党支部、产业链党小组、党员能人”的“1+3”模式被《人民日报》刊发。
●建立便民服务中心1894个;建立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100个;7501名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帮助解决问题7000余个;集中化解信访积案2059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2万多个,一大批群众关心关注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58项,取消下放比例达74.3%,保留的104项绝大部分已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巴彦淖尔市
将巡视组反馈的14个问题细化为17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
●在巡视整改过程中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35项。
●启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凡涉及国有资金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部纳入中心完成,从源头上杜绝了批条子、打招呼、走关系等问题。
●全市累计解决“四风”问题17852个。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52次,发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96个,处理1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点名曝光21起。
●积极推进组织人事制度改革,开展违反干部任用程序专项整治,查处1起拉票行为,取消2名干部任职资格,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381人。
清水河县
将巡视组反馈的10个问题细化为19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6个。
●对城镇改造建设项目违规问题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历年来各乡镇退耕还林账目和县纪委、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案件进行清查梳理;从严查结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5件,结案5件,处分党员干部6人。
●完成消化超配干部81名,辞退4名吃空饷人员;扣发66名职工病事假超期工资35万元;审查复核2012、2013年新进197名工作人员档案,发现学历造假34人,档案造假81人。
武川县
巡视组反馈的1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7个。
●消化双正职25个,清理协会兼职干部10人,对6名吃空饷人员给予清退工资、核减工龄等处理。
●巡视组转办、交办的问题线索,已依法依规全部处置到位;由检察院办理的问题线索,1件1人已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件1人已由县检察院移交市人民检察院办理。
包头市东河区
巡视组反馈的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0个。
●抓好重要部门、岗位和节点的监督。今年以来,开展专项检查17次,责令存在问题的3家单位限期整改,给予16名干部纪律处分。
●在北梁新区建立了东河区直管的“两委一站”社区管理新模式;新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4个;解决了54户企业、8621名企业职工社保问题;调整提拔3名非党干部到重要岗位,交流干部126名,消化超配职数9个。
包头市青山区
巡视组反馈的1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1个。
●受理、排查问题线索15件,立案调查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组织6轮明察暗访,对“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9家单位13名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立即进行整改。
●狠抓专项整治,已消化5名超配干部和148名超编人员,对10名档案有涂改的干部和31名停发工资的在编不在岗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包头稀土高新区
巡视组反馈的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8个。
●加强进人管理,制定了加强雇员管理办法,清理清退不符合进人程序的临聘人员82人,处理了9名不符合条件的雇员。
●加强土地管理,正在追缴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6791万元,正在对2个圈地项目、3个土地闲置项目、2个“半拉子”工程进行清理或盘活。
●加强案件查办,立案23件,查处党员干部16人,将1名科级干部开除公职。
牙克石市
巡视组反馈的1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6个。
●清理吃空饷人员93人,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86个,拨付欠拨专项资金10235万元,2014年立案2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
●集中开展2轮“大反思、大查摆、大整改”专题行动和为期3个月的党政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反纪律作风人员49人;结合“五级引领”,累计实施项目帮扶49个,解决民生难题295件。
科左中旗
巡视组反馈的1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1个。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立案62件,涉及科级干部13人,结案4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其中开除党籍8人,行政开除7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均已被判刑。
●对2012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督查,对11个存在问题的工程,责令限期整改;查处非法开垦草原案件47起,涉案人员48人,涉案面积15014.89亩;发现侵占惠农资金问题线索123件,立案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
科左后旗
巡视组反馈的2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7个。
●处理城镇规划、土地出让等问题相关责任人5人;查处私设“小金库”相关责任人8名,免除正科级干部2人,上缴违规资金57.1万元;查处嘎查村干部违纪违法和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6起19人,给予党纪处分11人、刑事处罚8人。
●查处公款吃喝、吃拿卡要等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27个,通报32人,对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给予对干部涂改档案负有领导责任的原旗人社局长和2名责任人员党内警告处分;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18人;清理党政机关借调人员102人。
通辽经济开发区
巡视组反馈的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8个。
●对公建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单位财务监管不严、土地不按规定招拍挂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共约谈和处理违纪人员14人,其中诫勉谈话4人,行政警告6人,行政记过3人,降低基本退休金1人。
●对65宗未按规定招拍挂、39宗违规登记土地逐宗进行核实。收回闲置土地848亩,清缴企业欠税欠款2.58亿元。
巴林右旗
巡视组反馈的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0个。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敏感时期和重要节点“零”进京非访,全旗信访化解率达96%以上。为群众解决困难2639件、办理事项19350件。
●清理违规用车11辆,腾退办公用房12600平方米。取消旗本级行政许可事项2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22项、议事协调机构220个。
多伦县
巡视组反馈的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1个。
●清理整合办公用房77间、2324平方米;封存33辆超编越野车;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59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公开承诺。
●消化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27人,消化超配党组织书记5名,调整交流干部14名。
化德县
将巡视组反馈的25个问题细化为51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34个。
●共查出吃空饷人员59人,清退42人,追缴17人在吃空饷期间领取的工资82万元,并对19个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问责。整改落实惠农补贴资金178169.28元,给予27名村干部党政纪处分,注销与“一卡通”系统不符人员7467名。
●责令机关工作人员签订执法人员及其亲属不开办娱乐场所、不参与赌博承诺书,对查实的执法人员及亲属开办的29家娱乐场所全部关停取缔,对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李某依法进行了处罚,并予以辞退。
兴和县
将巡视组反馈的27个问题细化为66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64个。
●集中开展低保清退整顿工作,清理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人员10948人,新纳入符合低保、五保条件2998人。
●查处违反机关工作纪律26人,给予政纪处分15人;查处腐败案件立案25件,结案21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政纪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清退机关超标超配公车45辆,调整办公用房2888平方米。
乌拉特后旗
巡视组反馈的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7个。
●强化全旗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分值比重由10%调整为20%。
●加强组织人事管理,清理“吃空饷”人员70人,对282卷疑似涂改造假档案进行了纠正。力戒形式主义,拆除城区围挡墙体1.7公里,对城区12个老旧小区进行了绿化改造。
呼伦贝尔学院
将巡视组反馈的15个问题细化为53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37个。
撤销未经编制部门审批的内设机构23个,取消未经组织部门备案的处级干部任职129人,免去了2名临聘人员的副科级职务,清理了3名长期不归人员。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巡视组反馈的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8个。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件,涉及6人。谈话函询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移交司法机关1人。
内蒙古森工集团
将巡视组反馈的12个问题细化为32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9个。
加大纪委“三转”工作和案件查处力度,受理群众举报223件(次),立案4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多万元;重新核实核查棚改计划,清退挂靠资质参与招投标、二次转包分包的施工单位5家并列入“黑名单”,清退“不作为”工程管理和监理人员27人。(刘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