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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比对发现呼和浩特一起故意杀人分尸命案真凶
内蒙古新闻网  15-06-17 15:16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一男子一审被判死刑

  一男子以低价购房为由诈骗他人数万元,警方发现,该男子的真实身份竟是一名命案在逃犯——曾在呼和浩特杀死女友肢解尸体并抛尸,在此之前他已有重婚、诈骗前科……

  据了解,2014年2月26日,男子洪某某到浙江省临海市公安局报案称自己被骗了。

  原来,2013年六七月间,洪某某通过朋友高某某认识了叫“王林”的男子,之后经常在一起打麻将。2014年初,洪某某想在临海市市区买一套住房,请高某某和“王林”帮忙。同年2月4日,“王林”称其认识某小区的老总,能以内部价买到住房。洪某某相信了。之后,“王林”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先后3次从洪某某处骗得人民币5.3万元。到了双方约定在售楼部签订协议的日子,“王林”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

  “王林”涉嫌诈骗犯罪,警方随后对其展开调查,DNA比对结果让办案人员吃惊不小:“王林”并不是这名嫌疑人的真实姓名,他的真名叫杨某某,是2012年呼和浩特一起故意杀人案的网上逃犯!

  2014年4月9日6时许,“王林”在浙江省仙居县被公安机关抓获。

  早在2012年4月11日,李某某的家人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机关报案称,李某某自同年3月25日起与家人失去联系,家中物品凌乱,卫生间有可疑菜刀,怀疑其出了意外。警方经侦查发现,李某某生前同居的男友杨某某在案发后不见了踪影,认为其有重大作案嫌疑,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经查明:2012年3月23日中午,杨某某与李某某(被害人,殁年33岁)及几个朋友一起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某铁锅炖鱼村一起吃饭喝酒。饭后,杨某某和李某某回到了位于大东街的某居民小区,那里是两人的住处。在那儿,杨某某和李某某发生了争执,杨某某持菜刀将李某某杀害,后将其尸体肢解。次日,杨某某将肢解的尸块分成了3个包,拉到了位于土默特左旗两个村子交会处的一个垃圾坑内进行掩埋。

  案发后,杨某某先向李某某女儿的幼儿园老师谎称李某某出了车祸,让其照顾几天孩子。后又让一位女网友冒充李某某给幼儿园老师打电话帮自己圆谎。几天后,杨某某畏罪潜逃。之后近两年的时间里,杨某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直到其因涉嫌诈骗在浙江省归案。

  采访中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杨某某为1966年生人,只有小学文化,没有固定职业。2008年4月,曾因犯重婚罪、诈骗罪,被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1年4月刑满释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杨某某目无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后将尸体肢解并抛尸;畏罪潜逃期间,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5.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杨某某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应随其所犯罪行数罪并罚。且杨某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综上,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9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法院判令杨某某退赔被害人洪某某人民币5.3万元。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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