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四个注重”挽救涉案未成年人
内蒙古新闻网  15-06-18 09:5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中院“四个注重”挽救涉案未成年人

  近日,呼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老李送来的一面锦旗,2014年年初,老李未成年的孩子被另外几个未成年人打成重伤,由于打人的孩子都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境并不富裕,没有能力对老李的孩子进行赔偿,正当老李夫妇为此一筹莫展的时候,呼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庭及时为他们申请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让他们的孩子得到及时医治,避免落下终身残疾。

  6月17日,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呼市未成年人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该起案例,该案例正是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四个注重”中“注重从细节体现司法教育与法院关爱”的具体表现。

  据悉,从2014年到今年5月,呼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庭共受理刑事、民事案件52件,同时受理、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084件,逐步探索出了一套针对涉及未成年人各类案件的“四个注重”专业化审判模式,其中在办案方式上,对涉案的未成年人注重诉权的维护,保障其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在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注重从细节处体现司法的教育作用与法院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在对未成年人案件的相关保障上,注重办案人员的挑选和机构的完善;在未成年人案件的外延工作上,注重发挥法院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到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记者齐晓英)

[责任编辑 张睿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情景歌舞剧《乌兰...
扎拉森夫妇接羔记
会咬人的机器人
分享阅读 交换快乐
培育脱毒马铃薯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村庄换新颜 大葱十里香
让爱在奉献中永恒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