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论:
保护水资源执行是关键
水是生命之源,直接影响人们的生命健康。近年来,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饮水安全问题频发,牵动着每一个老百姓的神经。日前,我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通过划分水功能区、强化水功能区监管,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水资源保护理念,守护生命之源。
管理办法的出台赋予了监管部门更多的权力,同时也标志着我区的水功能区监管进入新的阶段,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很多时候,并不是缺少规定,而是缺少执行或执行不力。
分析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其一,一些企业地位“尊贵”,动辄以纳税大户和就业功臣自居,对环保问题敷衍塞责;其二,部分干部对环保态度不鲜明,担心对污染企业开刀会影响经济、税收和就业,对污染企业纵容迁就甚至干预环保执法,导致环保执法人员对排污企业被动作为;其三,环保执法人手不足,有些基层的环保执法人员只有十几个甚至几个,却要面对成百上千家企业,根本忙不过来。
一切法律法规的生命和权威都在于执行。千忙万忙,不执行就是瞎忙;这行那行,不执行就是不行。在环保链条上,执行一旦不力,必将导致整个链条崩溃:执行不力导致法律法规得不到遵循,法规得到不遵循进而导致执行愈加不力,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在事关群众生命健康的大是大非面前,执行不力的理由再多,也必须统统让道。要用最严格的执行让《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贯彻到位,成为保障我区水资源安全的“守护神”。(李振南)
正视水安全新常态
古人云,善治国者,必重水利。水利对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是发展的基本保障,是涉及民生的头等大事。
然而,在不少地区水情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如海河流域,不仅曾经通航的大运河已经基本无水,其余多条天然河流也长期断流,导致以往多条为消除水患而修建的工程设施使用率不高;京津冀地区人均水资源仅286立方米,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500立方米的“极度缺水标准”;在洞庭湖区,一些市县“水窝子里没水喝”的尴尬局面已持续很久。可以说,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城市生态环境,甚至制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各地严峻的水安全形势是我们必须重视的“新常态”。相关部门应该时刻紧绷保障水安全这根弦,彻底摸清我国河、湖、地下水等水资源新情况新变化,从长远着眼,在科学调研、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及时启动相关水利工程设施建设。
水安全“新常态”对相关应对措施提出了不同以往的要求,决策者需要依据最新水情,结合区域内城市发展、人口分布等生产生活需求,及时规划、调整水利工程设施,推动区域内水资源分布空间均衡,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融入科学治水思维,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闫祥岭 王敏 谭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