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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要求:安全教育放首位 严禁补课乱收费
内蒙古新闻网  15-06-30 10:02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小学、幼儿园从7月12日起,初中从7月19日起,高中从7月26日起进入暑假,至8月31日结束。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暑假安全教育放在首位,严禁补课乱收费。

  据了解,2015年下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于9月1日开学上课,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9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9月6日正常上课。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是假期学生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在家的用电、用气安全。凡由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特别是与其他单位联合组织的活动,必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备案。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安全防护措施,做到活动内容充实,组织严密,万无一失。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暑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市教育局,不得谎报、瞒报或拖延。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学校假借“校安工程”之名利用假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纪行为,坚决制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一经查实,要对有关责任人和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并与年终师德考核及绩效工资挂钩。

  此外,市教育局明确,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课业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快乐、健康的暑假。各旗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规定控制假期作业量和集体活动量,对所属各中小学校布置的作业量要进行抽查,对顶风违纪者要给予批评教育并作出处理。(首席记者志伟)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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