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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先生:5个月得不到车损赔偿,咋办?
内蒙古新闻网  15-06-30 10:29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1月28日3时许,我和儿子驾驶一辆江淮越野车由北向南行驶,在途经黄河大街与林荫路交叉口时,我看到对面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广本车高速行驶过来,我急忙停车,可广本车还是撞了上来,我的车头被撞毁。还好我们爷俩只受了轻伤。事情过去5个月了,对方也不赔偿。”近日,包头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

  王先生说:“事故发生后,驾驶广本汽车的男司机下车,我闻到该男子浑身酒气,只见他打了一个电话后,就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睡着了。10分钟后来了两辆车,车上下来几名男子和我谈赔偿问题。几名男子自称是闵辉集团的,还说要买下我的车。发生碰撞后我儿子感到头疼,几名男子提出让肇事司机和我儿子一起到医院检查,我当时同意了。但是半个小时后,我接到儿子电话说,肇事司机在医院挂完号就偷跑了。我就拨打了122报警电话。两个半小时后昆区交管大队事故中队的两名交警赶到现场,当时他们勘察了现场,并向我询问了肇事司机的下落。但是,他们没有给我测酒驾。上午10点左右,肇事司机才来到昆区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接受调查。其间,交警给我们做了调解,但是赔偿金额还没有谈好。之后交警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记者看到事故认定书上写着:事故的形成原因是肇事男子林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且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林某某应该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他驾驶的车辆所有人是包头市金泰置业有限公司。

  王先生质疑昆区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交警拖延出警,且没有给事故双方做酒驾检测。对此,记者采访了负责处理该起事故的谷交警。针对王先生的两点质疑,谷交警说:“夜班只有两名交警出现场,按接警时间出现场。我们处理完上一起事故后,才赶到王先生的事发现场,所以出警晚了。至于测酒驾,我们要给双方同时测酒精含量,但是当晚我们赶到现场时肇事司机已经离开,就王先生在现场,所以我们没有给他测酒驾。”

  王先生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肇事方多次找到他商谈赔偿问题,但是因为赔偿数额未达成协议,此事一直被拖到现在未解决。目前,肇事司机和他的公司均已不接电话了。

  “因为一直没有支付赔偿款,4S店也没有给修车,而且近期4S店要求我把车拖走。”王先生说,4S店表示修车费需要3.5万元,而且如果打算出售,只值4万元左右。“当时购车14万元,不到一年,就只值4万了,我很不甘心。”王先生告诉记者,尽管车辆上的是全险,保险公司表示,因为交通事故认定是对方全责,他们不进行赔偿。

  6月25日,关于赔偿问题和责任问题,肇事司机林某某则向记者表示:“交警部门该罚该拘留我都认了,而且是他先撞的我。我现在回老家了,不在包头工作了。他爱找谁找谁去,我现在没空。”

  随后,记者针对以上问题联系到一直代表包头市闵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王先生商谈赔偿事宜的李总。李总说:“王先生要求我们给他花3万多修车,另外还要3万元赔偿款。我现在不管这个事了,我们的车也被撞坏了,你们去找那个驾驶员吧。”

  针对该起事故,记者咨询了包头市昆峰律师事务所高文通律师,高律师认为,因王先生的车和肇事方的车都是全险,而且事故认定肇事方是全责,王先生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和肇事方,要求两方进行赔偿,并且对车辆进行折价赔偿。(记者周 蕾)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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