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呼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精简43%
6月30日,呼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公布,呼市完成了对市本级40个部门和单位的9547项各类事项的合法性审查任务,最终确定市级行政权力共有10大类5429项,精简43.13%,形成了以权力名称、标准化编码、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图、具体承办机构及服务联系方式等内容为要素的市级行政权力清单。
在保留下来的行政权力事项中,行政许可事项133项、行政处罚事项4355项、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39项、行政强制执行事项21项、行政确认事项93项、行政给付事项26项、行政奖励事项87项、行政征收事项40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312项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23项。同时,各旗县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权力清单也全部梳理完毕并公布。
为监管好行政权力清单中的每一项权力,进一步扎紧权力的笼子,呼市按照编码标准化建设要求,对每一项行政权力进行了编码,使每一项权力都有一个“身份证号”。同时,在初级简单的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办理要件、办理时限、具体承办机构、联系方式等要素内容,特别是为行政权力清单中的每一项权力都制作了运行流程图,明确并严格权力的运行,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此外,除了各旗县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外,还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机构及隶属于市委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列入了梳理范围,并起草完成了《呼和浩特市行政权力清单监督管理办法》,对行政权力的准入和退出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记者贾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