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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一施工现场存火患受罚
内蒙古新闻网  15-07-27 10:53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一施工现场存火患受罚

    7月20日,鄂尔多斯市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因新建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被消防部门依法罚款3万元。

  据了解,东胜区消防大队深入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化学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新建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违反了《消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1条之规定,监督人员责令现场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并对该工程用电设备进行关闭,对施工工地电表箱张贴了封条,并依法处以3万元的罚款。(记者高瑞锋)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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