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在海拉尔大街与气象局西巷十字路口西侧的掉头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就是这一次剐蹭事故,发现了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该男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6日18时50分左右,新城区交管大队接到报警,在海拉尔大街与气象局西巷路口西侧掉头口处发生两车剐蹭事故,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民警看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车辆驾驶室处使劲拉拽车门并大声呼喊驾驶员下车协商。民警上前询问得知,原来自从事故发生,这辆别克轿车的驾驶员就始终不下车与另一方驾驶员协商处理事故。民警立刻意识到这不同寻常的举动一定有隐情。于是民警立刻要求男子下车接受检查,在强大的震慑下该男子也终于下车,而此时一股浓重的酒味也扑面而来,验证了民警的怀疑。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男子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每百毫升57.4毫克,属于饮酒驾驶。他久久不肯下车就是因为自己心虚,害怕酒后驾驶露馅,但不想还是被民警给逮个正着。
据新城区交管大队民警介绍,该王姓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其将面临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满12分并处1500元的处罚。关于两车的剐蹭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记者朱丽华通讯员杜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