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新闻热线3339111消息7月20日,本报报道了幸福小区居民不满物业服务要求撤换物业公司一事。昨日,幸福小区北区物业公司主任狄建敏称:“现在幸福小区北区物业公司按每平方米0.4元的标准收费,南区大平方米的住户每年收费300元,小平方米每户每年收费200元。因为收费低,只负责小区的垃圾清理工作。”
针对小区大门口不设保安,小区出入车辆太多的问题,狄建敏表示:“小区内有碧海云天洗浴城和3个大型幼儿园,幸福小区附近居民也到洗浴城洗浴,再加上接送孩子的车辆,每天约有500多车辆进出小区,再加上本小区1000多辆车出入,如在小区门口设卡会非常拥堵。曾经也设过卡,但因太拥堵,并时常发生矛盾纠纷,后来就取消了在小区门口设保安。”
针对居民反映的“去年业主委员会修了小区的主路,还有6条辅路没有修,业主委员会想今年继续修路,请来了修路的施工队,却被物业公司赶走”的说法,记者从分管该小区的展览馆北路社区了解到,去年修路前,南区业委会陈主任和北区业委会夏主任积极找居委会、办事处申请修路项目,居委会帮忙申请了修路项目,新城区政府领导亲自到幸福小区视察后拨款修路。修路的施工队今年进小区是修好去年留下的扫尾工程,修完就走了,并不是物业公司赶走的。
针对南、北区的业主委员会合并成立了幸福小区联合业委会,展览馆北路社区马副主任称:“事实上,南、北区的业主委员会合并没有通过批准。根据物业条例,合并与否取决于广大业主的意愿。”记者鲁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