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康家营子村庙下组农民王志勇是该旗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第一个领到农田机电井使用证的人,7月28日,他对承包了8年的农田机电井的电机水泵进行检修,并开玩笑说:“这以后都是自己的了。”
此次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敖汉旗共有4252处机电井、扬水站等国家投资的小型水利工程被列入管理体制改革范围。
在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该旗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按照户建自有、联建共有、集体公有的原则,确定小型水利工程“身份证”,即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以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工程,产权归村社所有;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国家、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改革范围、原则、内容、措施和时间进行了细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小型水利工程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由旗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村委会进行工程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登记造册后,颁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书。在明晰工程产权的基础上,按照产权归属,明确了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落实了管护责任,保证工程良性运行。
古鲁板蒿乡、长胜镇在试点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管水用水新机制,成立了4个农田灌溉专业合作社、1个用水者协会,在做好资产评估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把部分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和管理权移交给合作社,做到“群众的事情群众管、管好事情为群众”。旗政府把这两个乡镇列为突破口,进行试点,总结经验,组织各乡镇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现场参观、学习。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破解了农村水利工程重建轻管、国家管不了、农民管不好的瓶颈。明晰工程产权,提高工程效益,体现了改革实效性,让管理粗放、效益低下的工程焕发了新活力。(通讯员张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