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遏制腐败需要持之以恒,不可能一蹴而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场硬仗,必须打赢打好。但也有个别人认为腐败“有益”。他们忽略了特定的前提和背景,引用亨廷顿现代化发展理论,认为腐败是“打通现代化道路的润滑剂”。事实证明,腐败不仅不是什么“润滑剂”,而且是走向自我毁灭的“销蚀剂”。经济发展再快、文化再先进,如果腐败蔓延,再强的国家肌体都会被腐蚀并最终会轰然倒塌。明末腐败严重,400万军队面对12万清军这把“尖刀”,只能成为一堆被剁的“腐肉”。大量实践表明,要想遏制腐败必须坚持不懈、坚定不移。
19世纪英国以文官制度取代恩赐体制,大力推行渐进的议会改革、传统的审计制度、新兴的反腐立法、广泛的社会改造等四项改革举措,经过近一个世纪成功走出了腐败高发期。1961年朴正熙开启了韩国历史上真正意义的反贪治贪以及经济现代化进程,相继开展了“庶政刷新运动”、“社会净化运动”、“新秩序、新生活”反腐运动,以及后来的制度反腐道路,最终在世纪之交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许多国家所借鉴。
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观念多元、利益冲突,而法制还不够健全,腐败多发高发态势不可能快速改变,反腐败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对此,我们“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好歼灭战”,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让惩治更加有力,让预防更加有效,通过一个个阶段性成果,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把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逐步把腐败问题减少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