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我市配套规定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好重要节点“四风”问题高发的防范工作,9月7日,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
通知强调,要明确监督检查重点。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用公款吃喝,搞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通知要求,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大对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节日期间“四风”新表现、新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畅通各种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关于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举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要坚持快查快结,对于发现的“四风”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对于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及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记者贾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