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工作人员正在检查校车
今年11月1日,校车超员、超速将入刑。开学至今,市交管支队也一直在“出重拳”整治校车违法行为。昨日上午,包头市交管支队更是首次曝光了7辆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校车,以此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办理合法手续合法上路。
校车五大违法行为突出
记者了解到,9月1日,全市中小学开课第一天,九原交管大队就查获一起“黑校车”违法出行情况。当日上午7时45分左右,在沙河街第三小学附近,九原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并查扣了一辆涉嫌非法接送学生的面包车。
“这辆面包车核载7人,而实际载客达15人,超载8人,其中乘坐了14名小学生。”辖区民警介绍,这一情况严重暴露出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学生安全出行不负责任。
交管部门通过近几年对校车不间断的整治和管理,总结出了影响校车安全出行的主要违法行为,“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较为普遍。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在城乡接合部接送学生的违法出行迹象最为突出。”市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通过日常对校车的管治,交管部门还发现了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以及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违法行为。
目前,包头集中整治校车违法行为的行动仍在继续。之前,交管部门主要严查校车驾驶员的审验情况、记分情况、事故情况、违法犯罪情况,存在这些问题的,都会依据具体情形,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或者责令其停止驾驶校车,并且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7辆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
此外,包头校车中还有部分没有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一直在提供校车服务,或者由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目前,包头注册登记性质为校车的机动车有92辆,其中已经在车管所领取校车标牌的为85辆,还有7辆校车没有领取校车标牌。
这7辆没有领取校车标牌的车辆分别为:包头市蒙古族小学的蒙B76947;包钢第五中学的蒙B76951;东河区小脚丫幼儿园的蒙B72417、蒙B72767;土右旗敕勒川幼儿园的蒙B78627;新起点校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蒙B80121;包头市金浦校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蒙B80327。
市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这些校车所属单位,要尽快按程序及规定要求,合法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校车标牌,才能合法上路行驶。
记者采访了有两辆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的小脚丫幼儿园,负责人表示,他们一直在努力办理校车标牌申办手续,申请校车标牌,需要5个部门的公章,之前一直卡在运管部门。9月14日他们又一次到运管部门盖章,对方已经将材料留下,目前正在等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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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超员超速将入刑
今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修正案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这一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违法者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被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首席记者 贾荣 摄影通讯员 刘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