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两名女子因讨债不成爬上了18层楼顶,扬言再讨要不到欠款就一起跳下去,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西菜园派出所民警苦劝10个小时,才将二人劝下来。最终,这二人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受到行政警告处罚。
当日6时许,西菜园附近一在建小区的工地工作人员报警,称在该小区5号楼楼顶上发现两名妇女要跳楼。接警后,西菜园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在一栋整体结构已经完成的18层楼房顶上站着两名妇女。民警首先通过扩音设备向这两名妇女喊话,劝说她们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做出过激行为。然而,这两名女子却并不愿意与民警交流,情绪激动,还时不时哭喊着向楼顶边沿处靠近。无奈之下,民警只好答应帮助她们排忧解难,至此,两名妇女的情绪才稳定下来,并允许民警也爬上楼顶与她们交流。在两位民警爬上楼顶之后,两名妇女却还是心存戒备,不许民警靠近。经过与两人交流,民警了解到,她俩一个姓吴一个姓张,吴某某通过张某某将一大笔积蓄借给了在该工地承包塔吊工程的男子钟某某,然而钟某某借钱不还,她们才来到这里以跳楼逼迫对方还债。了解情况后,民警一边联系钟某某协调还款一事,一边耐心向她们讲解法律,告知两人这样的讨债方式已经触犯了法律,维权应当通过合法途径。
经过10个小时的开导,当日16时许,吴某某和张某某终于同意跟民警一起走下楼顶。
鉴于吴某某和张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9月17日,西菜园派出所给予二人行政警告处罚。(记者 刘 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