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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无产权证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内蒙古新闻网  15-09-21 10:4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咨询】王女士: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了,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该如何分割?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3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供稿)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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