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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取消毕业生就业服务费、异地交易车辆费等项目收费
内蒙古新闻网  15-09-28 21:11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刘俊霞)记者2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出台新的《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取消政府定价项目共计83个,缩减幅度达到58.3%。其中毕业生就业服务费、异地交易车辆费等专业服务项目收费被取消。

  新修订的《定价目录》,强化了保基本、限垄断,对于医疗、教育、养老、殡葬等重要公益性服务,合理区分基本和非基本服务,基本服务政府定价管理,推进非基本服务价格形成市场化;对于水、电、气、交通运输等重要公用事业中的垄断环节,以及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服务双方达不到平等、公开条件的专业服务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据悉,目前保留的定价项目主要是电力、燃气、供排水、供热、交通服务、住房、医疗服务、教育、文化、养老、殡葬、环保、环卫以及重要专业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内蒙古发改委副主任王金豹表示,这些行业的商业价格和服务型收费,一是具有网络型自然垄断地位,二是具有垄断性服务特点,三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放开了储备粮食、储备化肥、两碱外工业盐、民爆器材、种子、罐装石油液化气等商品价格、机场客运班车收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会计及审计实务收费、资产评估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服务项目收费。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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