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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检察院"四项机制"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内蒙古新闻网  15-10-22 21:3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清水河县检察院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四项工作机制,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线索评估机制,提高自侦案件成案率。清水河县检察院根据自身实际,将反贪、反读两部门整合,成立侦查小组,形成一个“大科室”,合力强自侦,并将现有的职务犯罪线索资源进行了汇总,把一些成案性大、可查性强的线索提到“桌面上”,专门交由办案经验丰富的侦查小组进行评估整理。对一些可成案、可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根据不同的目标选准“突破口”,精心制定初查预案和侦查计划,突出侦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初查有依据、立案有标准、侦查有程序,保证案件查处工作顺利进行,努力提高案件成案率。

  二是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升干警规范办案意识。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清水河县检察院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办案工作流程,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认真履行“一案三卡”、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看审分离等制度;全面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审慎运用查封、扣押等侦查措施,认真执行报备和审批制度,确 保规范执法。同时,邀请纪检监察全程介入监督,做到以监督促公正、保廉洁,保证反贪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三是建立“侦捕诉”联动机制,提高办案周期率。坚持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在采取强制措施前,邀请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帮助完善固定证据。同时,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重心前移至案件的初查阶段,尽量在外围调查中,收集到足以证明犯罪的证据材料,为立案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对案件审查起诉进行全程跟踪,发表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的意见,及时发现庭审中出现的新证据,及时应对被告人翻供、证人翻证等突发情况。并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沟通案件情况,补充完善证据,使案件得以快速审结,提高办案周期率的效果。

  四是建立案件办结总结机制,提升干警综合素质。清水河县检察院要求侦查人员每办理一起案件,都认真总结办案经验。对于有代表性的案件,切实加强个案研究,深入剖析不同案件、不同对象的个性特点、共性规律以及突破案件的方法和时机,从而不断提高干警心理对抗、控制节奏、把握时机、证据运用以及灵活应变的能力,切实提高自侦部门干警的综合素质。(通讯员:张华 王飞)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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