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清水河县检察院以“从严治检”为核心,紧紧抓住检察长、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三级“关键少数”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为规范执法奠定领导基础。
检察长郑重“三承诺”。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动员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重向全体检察干警许下“三承诺”:一是“向我看齐”。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已首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已坚决不做;二是“对我监督”。在做人、做事、履职、履责过程中,坚决做到自身净、自身正、自身硬,保持清正廉洁、尽职尽责的良好作风;三是“全身奉献”。全心全意为清水河县检察事业谋发展,为清水河县检察院检察干警谋福社,从政治上、生活上、待遇上关心、关怀每一位干警。
班子成员倡议“五带头”。院班子成员签署带头遵纪守规倡议书。一是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规矩。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令行禁止,确保政令检令畅通;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服从、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二是带头遵守办案纪律。转变办案理念,坚持规范、文明、公正、平和执法;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打听案情,不说情,不干扰他人办案。三是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外出有事履行请假报告手续;上班时间不从事炒股、电游、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勤勉工作,创先争优;工作日中餐不饮酒。四是带头遵守廉政纪律。坚持廉洁从检;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亲属和身边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五是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在迎来送往中请客送礼,公款宴请,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公车私用。
部门负责人坚持“双责任”。部门负责人与检察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管理责任,做到抓业务、抓队伍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既要在业务工作中创先争优,又要在队伍建设上严抓严管。干警发生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所在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均不能评先评优。(通讯员:张红梅 王妮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