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和等级评估有序推进
近年来,东胜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逐步多样化,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同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相比,不少领域的公共服务存在质量效率不高、规模不足和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政府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今年,东胜区实施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一是承接自治区购买服务试点工作项目均实施完毕。为做好自治区验收评估迎检工作,东胜区民政局委托东胜区社会组织评估中心提前对各承接主体进行了验收评估。目前,自治区验收评估已开展,正在等待验收结果。二是拟定了《2015年东胜区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民政局专门划拨福彩公益金100万元,作为本次购买服务专项资金,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分配方向优先考虑群众急需、受益广泛的服务内容。购买内容包括社区老人居家养老、城乡社区文化宣传和社会组织宣传、社工人才培训、青少年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等相关服务。该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社会组织诚信和品牌建设的有效措施,东胜区成立了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组织评估复合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细化了评估标准,明确了评估的对象、内容、方式、流程和时间安排。东胜区社会组织评估的具体工作由东胜区社会组织评估中心承担,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当中,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正在积极准备评估材料,部分参评社会组织已完成自评。组织东胜区5家社会组织申报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15年度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社会组织上报项目已递交财政厅,财政厅正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
趁势而上写新篇
东胜区社会组织发展有许多可圈可点的做法与经验,如何才能跳得更高,采摘更加鲜美的“果实”呢?东胜区已经开出了“良方”,明确了“路径”和目标——
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结合东胜区购买专业社工岗位的开展实施,充分发挥专业社工的专业特长,帮扶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资源动员、组织管理、协调互动等能力建设。二是聘请专家针对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方面定期开展系列专题培训,系统提高社会组织管理运营能力。三是充分挖掘两级孵化平台的人才资源、教育培训资源,面向全区社会组织开展政策咨询、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服务。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由专业社工通过对街道、社区、福利机构的调研了解群众服务需求,设计服务项目,交由社会组织承接实施,拓宽社会组织服务渠道,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同时,协调多方资源帮助社会组织拓宽筹资渠道,申请场地和活动经费支持,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格局和建设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加快职能转变步伐,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开展实施,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相关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标,承接政府购买项目,搭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资助和奖励机制,对能够加强居民群众感情联系、促进邻里和谐、促进社区居民自治、满足居民群众日常需求、拓展社区为民服务、丰富居民群众精神生活、繁荣社区文化活动的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壮大一批组织健全、制度规范、功能完善、作用突出的社会组织,实现以点带面、整体提高的发展目标。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激励机制,明确激励办法、激励对象、激励金额。安排专项资金,对重点发展的四类社区社会组织进行表彰,给予一定奖励,并对运作规范、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予以奖励,激发社区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服务社区、服务居民的能力水平。
发展壮大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东胜区已经率先出发。(记者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