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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部署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内蒙古新闻网  15-11-20 15:06 打印本页 来源: 赤峰日报  
 

  公安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日前下发了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我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2天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赤峰市将于11月23日至12月4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全市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重点针对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

  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将针对这些热点,突出关注危险驾驶违法犯罪问题,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记者白银波)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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