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15年初,经赤峰市公安局摸排,赤峰市仍存在部分无户籍人员(俗称“黑户”)。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赤峰市公安局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无户人员(代号:“我想有个家”)专项行动,制定了《赤峰市公安局开展清理无户人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为无户籍人员集中解决落户问题,力争达到“赤峰市不能有黑户”的目标。
截至目前,赤峰市已为3006名无户籍群众解决落户问题,其中:长期外出被注销83人,占无户人员总数的2.8%;非婚生育子女221人,占无户人员总数的7.4%;计划外生育子女2442人,占无户人员总数的81.2%;收养被遗弃的儿童或孤儿9人,占无户人员总数的0.3%;户口证件遗失72人,占无户人员总数的2.4%;其他179人,占无户人员总数的6%。
《赤峰市公安局开展清理无户人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规定,公民因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原因没有落户的,凭接生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知情人证明和民警调查材料、父母或者监护人的申请等材料,由旗县区公安机关批准,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赤峰市公安局为辖区非婚生育子女、计划外生育子女办理入户手续,还主动联系相关部门为非计划生育儿童做DNA亲子鉴定。(记者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