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王某一再拖欠工资,38名贵州到我市托县打工的农民工无奈向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求助。12月4日,记者了解到,在民警的多次调解下,12月3日,38名农民工终于如愿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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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如期完工了,但工资一直被拖欠,天寒地冻,吃喝没着落,又无钱返乡。”11月9日,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涂某等农民工的求助,称他们在该县某大桥建设施工项目工地工作,工程如期完工,可包工头王某却拖欠他们38名农民工工资321675元迟迟不支付。
接到报警后,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展开了走访调查。经查,包工头王某从某劳务公司承接该县某大桥修建施工项目后,直接雇佣了涂某等农民工在该工地施工。11月5日,劳务公司将321675元工资分别打入包工头王某下属的38名农民工银行卡。11月6日,王某私自将321675元全部转入自己的银行卡,随后失踪。
11月12日,经过多方寻找,民警在托县辖区找到了包工头王某,并将其带回该施工项目部。面对民警,包工头王某对自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及非法侵占私人财产”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要求其立即支付所欠工资,但王某称只能拿出10万元,而对剩余工资则以该工程承包单位尚欠自己100多万元等各种理由拒不支付。
为了防止农民工情绪激动,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专门安排人员对大家进行了心理疏导、安慰。经过多次协调,11月13日,包工头王某表示会尽快筹钱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2月3日,在民警的监督下,王某将全部欠薪交到了38名农民工手中。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