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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目标

  3.总目标。将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利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五个全覆盖”,“六个好”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80%以上。

  4.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五个全覆盖”。(1)组织设置全覆盖。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不够3名党员且适合行业或区域管理的全部纳入行业党组织或联合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群团组织、依托业务主管单位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2)工作力量全覆盖。盟市、旗县(市、区)和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每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配齐书记,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有专门的党务工作者,暂不具备党组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全部选派党建指导员。(3)工作经费全覆盖。建立并落实党费拨返制度、财政支持制度,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确保每个社会组织党组织都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经费。(4)活动场所全覆盖。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区域统筹建设党群活动中心,使每个社会组织党组织都有场所开展活动。(5)组织生活全覆盖。社会组织中的每名党员都编入支部参加活动,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5.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六个好”目标。(1)坚持政治方向好。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2)团结凝聚群众好。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关心和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3)推动事业发展好。激发从业人员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帮助社会组织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4)建设先进文化好。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5)服务人才成长好。积极探索关心关爱人才的方法途径,主动帮助引导,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支持和保障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推动从业人员成长成才。(6)加强自身建设好。组织设置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好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工作。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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