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实现旅游业与其他行业产业的深度融合,2015年8月,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全域旅游示范区”分为全域旅游示范县(含县级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市(含地州)。主要考核指标有:一是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二是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三是年游客接待人数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四是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五是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六是区域内由明确的主打产品,丰度高、覆盖广。
近日,二连市旅游局参照以上六项主要考核指标,联合市统计局、人社局、税务局对我市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检,认为我市具备申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基本条件。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作为创建主体,启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创建工作。目前,我市已将全部申报材料和创建工作计划上报自治区旅游局,并通过自治区旅游局审核,正式向国家旅游局推荐,正等待国家旅游局的审核、检查。国家旅游局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检查后,确定同意创建的县、市州名单并对外公布。创建单位需开展不少于一年的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完成后,经自治区、国家旅游局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016年将验收公布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