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教育局致信师生及家长:加强防护,别中“霾”伏!
内蒙古新闻网  15-12-11 09:29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教育局致信师生及家长:加强防护,别中“霾”伏!

  进入11月以来,一直在蓝天白云、优良空气中生活的我区居民遭遇4次大范围雾霾天气,街头巷尾、微信朋友圈、微博上都是有关雾霾的话题。12月10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发布《致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为首府百余万中小学生、家长和老师(中小学生40余万)普及雾霾知识,提醒大家在雾霾天气过程中做好防护,同时倡议:增强环保意识,守护蓝天,从我做起!

  记者看到,这封信包括4个部分:了解什么是雾霾;雾霾的危害及防护;学校要根据自身情况调整教学安排及活动;增强环保意识,守护蓝天,从我做起。信中写道:在雾霾天气期间,按照环保部门建议,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调整教学安排,停止户外活动;要关闭学校教室及楼道门窗;发现学生有不适症状,要及时医治;在空气污染度达到国家红色预警时,调整教学时间,停课不停学。(记者高佳)

[责任编辑 魏莉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丰收
打通“断头路”
娶亲马队浩浩荡荡
初冬享暖阳
外教传技到达茂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蒙古族服装展演
3小时盖好2层楼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