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盟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区内异地办理身份证政策今年10月实施后,截至目前,全盟各地公安部门已受理30起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业务,极大地方便了在我盟居住或打工的外地群众。
在阿左旗公安局行政服务大厅,前来补办身份证的李斌在户籍民警的指导下,很快办好了所有手续。李斌告诉记者,他的户籍所在地是赤峰市,本人在巴彦浩特工作。按照以前的政策,他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才能补办,来回往返上千公里,费时又费力。“别看一张小小的身份证,没有它寸步难行。异地办理身份证政策让我不用回家乡就可以补办了。”他告诉记者。
盟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大队大队长杨粉兰告诉记者,区内异地办理身份证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区内跨盟市(旗县)居住、已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如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都可由本人凭有效证件在我盟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且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已将符合标准照片信息录入人口信息系统的人员,首次申领身份证可异地办理;无相片人员及16周岁以下人员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在办理异地身份证业务时,申请人本人或其监护人需凭居民户口簿(换领身份证也可凭损坏或者有效期满的身份证)或暂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等其它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现居住地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目前,我盟三旗公安局办证大厅均可以受理区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记者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