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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有新欢 男子烧车泄愤
内蒙古新闻网  15-12-16 09:45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女友有新欢 男子烧车泄愤

  跟踪、监视、醋意大发、烧车,在这一系列的行为后,57岁的侯某某终于泄愤了。而之所以让侯某某不计后果,是因为比侯某某小20岁的女朋友有了新欢。12月15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因涉嫌纵火罪,侯某某被依法提起公诉。

  2010年,侯某某在歌厅结识了比自己小20岁的歌女,之后两人便成了恋人。就连侯某某在外省打工期间,两人也从未断了联系,侯某某还经常会给女朋友汇来生活费。

  可是,今年5月,侯某某回到包头后,却发现小女友对自己冷淡了不少。经过盯梢,侯某某发现原来女朋友另有新欢了,侯某某醋意大发。8月31日,侯某某盯梢时发现,女朋友的家里有一个男人,而附近还停了一辆路虎车。侯某某记下了车的特征。9月6日晚,侯某某再次来到了女朋友家附近盯梢,发现这辆车还在。侯某某认定这辆车一定是和女朋友在一起的那个男人的。

  9月7日凌晨,被醋意冲昏头脑的侯某某,来到女朋友家楼下,将事先准备好的报纸、破布放到路虎车右后侧底部靠近油箱的位置,并用打火机将报纸和破布点燃,烧毁了这辆路虎车。

  事后经鉴定,这场火不仅烧了车,还致附近住户木质窗户框、网线损坏,损失330元。被烧路虎越野车经鉴定价值170000元。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认为,侯某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侯某某已经被提起公诉。(全媒体首席记者时婷婷通讯员郭春丽)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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