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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打造农村“阳光低保”
内蒙古新闻网  15-12-16 15:40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为更好地开展农村低保审核评定工作,近日,乌兰浩特市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劳动力系数综合评定办法,为农村贫困人群编织了一道最低生活“安全保障网”。

  日前,全市农村低保听证评议工作正在进行,现已进入民主评议阶段,并将于12月20日前完成评议,12月28日前完成信息录入,2016年1月起新审批人员开始享受农村低保补助。相较于以往的审核评议方式,由于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劳动力系数综合评定办法,村民代表、党员以及两委班子成员通过低保评定系统对申请低保户进行现场打分,申请低保人以及村民可以现场监督,使得今年的新低保听证评议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据了解,2015年,乌兰浩特市出台《乌兰浩特市农村低保劳动力系数综合评定办法》,对认定低保对象、申请低保应提供的材料、核查评定中几个重要口径等相关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解释说明,申请人个人信息在评定办法中均有量化指标,并按照评定办法中的计算公式核算家庭经济状况,杜绝了“人情保”现象的发生。(通讯员许卜予)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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