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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盟市、旗县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15-12-17 09:51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消息,全区盟市、旗县已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政策技术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开班。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赵大勇在会上介绍,截至12月10日,全区盟市、旗县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结合内蒙古实际对不动产登记证书加入蒙文,并已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不动产登记簿、证正式启用。目前,试点地区工作进展顺利,已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500余本。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制度不断完善,方案、经费已落实到位,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工作指南、证书分发、证号管理等制度性建设工作进入编写阶段。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方案总体思路和实现路径已基本确定。

  内蒙古要求,全区各级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和统一窗口建设。要以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试运行为基础,推进内蒙古信息平台建设,并指导盟市、旗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纳入统一的不动产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行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同时,要全面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牧区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工作。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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