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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麟德邦”诈骗案 受审老总称不知犯了什么罪
内蒙古新闻网  15-12-18 09:56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受审老总称不知犯了什么罪

  内蒙古“兴麟德邦”合同诈骗案昨日开审

  至案发,包头市“兴麟德邦公司”未退还购房客户资金共计8270.4422万元

  涉及17个省区65个地市,造成损失达10.37亿元的“兴麟德邦”房产中介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曾在2014年在全国各地掀起了轩然大波。随后,包头市被“兴麟德邦”公司欺骗的市民纷纷在公安机关报案。据统计,至案发,包头市“兴麟德邦公司”未退还购房客户资金共计8270.4422万元。

  12月17日,此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兴麟德邦”公司的4名负责人及2名公司诉讼代表人参加了庭审。同时还有240名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市民参加了庭审旁听。

  共造成损失达10.37亿元

  2014年9月初,包头市169家“兴麟德邦”门店全部关门。尚有购房合同未履行完成的市民们来到公安机关报案。而与此同时,经过病毒式扩张的“兴麟德邦”房地产中介,在全国各地的门店也密集关闭。“兴麟德邦”负责人吴秉麟、刘爱平等人相继落网后,宁夏银川检方对此提起公诉。据宁夏检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9月,吴秉麟等人先后在全国25个省成立房地产中介公司150余家,开设门店2300余个。“兴麟德邦”房产合同诈骗案件发生后,报案群众近万名,全国17个省区65个地市进行立案侦查,共造成损失达10.37亿元。

  此案被包头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审结后,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对内蒙古兴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麟公司)、内蒙古德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公司)、以及两公司的4名负责人依法提起了公诉。

  据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至案发,仅包头市兴麟公司未退还购房客户资金就有3873.8311万元,其中未退还购房客户资金中有一房多卖收取资金的涉及20套房子,收取客户资金共计727.38万元。德邦公司未退还购房客户资金共计4396.6111万元,未退还购房客户资金中有一房多卖收取资金的涉及6套房,收取购房客户资金共计205.32万元。

  受审老总多次无法自圆其说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代表兴麟公司参加庭审的是原兴麟公司的后勤部长刘某。

  面对公诉人、法庭和辩护律师关于公司业务情况、财物情况以及运营和亏损等问题的发问,刘某称并不清楚。

  同时,德邦公司的原财务负责人杨某也自称自己仅担任了财务负责人1个月的时间,仅是依据中介费做报税工作。而且也从未听说过公司有过一房多卖的情况,甚至自己也仅在今年8、9月份才知道有“兴麟”这个公司。

  内蒙古兴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某在庭审现场表示,他在总部(内蒙古公司)只待了3个月,而且也只是作为副总经理的职务参与业务管理。“我对犯罪事实和罪名都存在疑义,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周某说。

  在庭审现场,当公诉人提出是否组织和参加过晨会、夕会时,周某先表示每天都会开会,否则会扣工资。后又称在总部时只是隔三差五的组织开会。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周某在庭审现场有多次都无法自圆其说。

  另外,当公诉人提出周某从业务员升任店长、业务副总后在公司主要负责哪些管理时,周某说:“我并不是总经理。当店长时,业务员都是按照正常流程办理售房和租赁的业务。店长只负责店里的卫生。当副总时也只是有名无权,材料都需要总经理签字,我没有决策权。每日、每月的财务报表也都是按照正常流程,让我签字我就签。其实对财务运作并不了解。”

  同时,对于是否有过一房多卖和未能办理退款的提问,周某称自己从未指使业务人员一房多卖,而且也从未接到业务人员的请示电话。一般退款的情况都是其中一方取消交易,才会出现退款。退款时只要是他承诺过的,都尽可能完成了。之所以做出承诺,也是事先和信贷部门了解过用户的情况后才做出的回答。

  庭审中,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注意到,这3名受审人员均表示,自己并未接受过任何业务培训,且收取的房款都统一交到了由吴秉麟等人掌控的总公司账户。

  昨日,因对其他嫌疑人的询问、及辩论阶段尚未结束,目前此案暂时休庭。(全媒体首席记者 时婷婷)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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