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察右前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经过摸索,逐步形成订单合同型、股份合作型、合作服务型等多种模式,有效带动了农牧民增收致富。
订单合同型。由农牧民与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合作社)订立购销合同,农牧民根据合同组织生产,企业或中介组织(合作社)按合同要求收购农畜产品,通过产销有效对接,促进农牧民与企业互利共赢。内蒙古博天糖业有限公司前旗分公司从成立伊始,就把原料生产基地建设作为企业的生命线,选择环保条件、自然条件、管理条件较好的乡镇作为原料基地,与农户签订甜菜收购合同,统一发放平价优良种子,要求农户按合同制定的甜菜种植技术规程种植,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公司按年初合同价收购,保证农户获得同一地区高于同期市场价的收入,由此调动了农牧民种植甜菜的积极性,仅甜菜收购价上调一项,6年共计为农牧民让利2亿元,并全部以现款结算的方式足额兑现。
股份合作型。农牧民以土地、草场为主要资产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参与、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龙头企业以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合作社,采取按股分红和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牧民分享利润。龙头企业和农牧民通过入股进行利益联结,通过股份合作方式建立农企利益共同体。乌兰察布市瑞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尝试农民以土地入股,农民务工经营,按劳取酬,按股分红。村民以500亩土地入股成立农业种植合作社,选举5名村民代表管理合作社。合作社与瑞田公司签订全株玉米种植合同,公司统一购买籽种并垫付籽种款,还提供种收全程机械服务,收获后按照订单价格统一收购,与农户结算,达到公司与农户共同致富的目的。
合作服务型。龙头企业自建原料生产基地或牵头自建合作社,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广大农牧户加入,积极向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农牧户负责向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农畜产品,保证其质量,达到了双赢。三岔口乡西五洲亮亮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以“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提高农牧业的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合作社充分发挥连接农户和龙头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签订长期的保护价收购合同,明确企业、合作社、农牧户三方的利益关系,解决农牧户的后顾之忧。在利益分配方面,合作社坚持以农牧户增收和增加积累为主的原则,建立合理分配机制,逐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这种模式,不仅有效地调动了农牧户的积极性,而且增加了收入。 (特约记者常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