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我的小货车与一辆私家车发生剐蹭事故,对方负全责,我将车送到4S店维修。取车时,4S店向我收了500元停车费,这应该吗?”12月17日,市民苗先生向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反映。
苗先生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9月6日,我开车在鄂尔多斯东街竹园小区附近与一辆别克车发生了剐蹭事故,经鉴定对方负全责。随后,小货车被送至4S店维修,虽然肇事方已经报了保险,却不愿意垫付维修费用。12月15日,我前往4S店提车时,把6900元的维修费先结了,然后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再把维修费打到我的账户上。本以为这样就没事了,但4S店的售后主管又让我支付了500元的停车费。虽然停车费已经交了,但我还是有些疑惑,停车费是该由我来交,还是由肇事方来交呢?”
针对苗先生的疑惑,12月17日上午,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与4S店的售后主管裴女士取得了联系。裴女士介绍,正常情况下,车主到4S店修车都不会收取停车费。记得当时苗先生修车时没有交定金,且告诉工作人员着急用车,最好快点修。最终,修车师傅加班加点,大约两个星期将车修好。后来多次通知、催促苗先生提车,但他一直没来提,直到车修好3个月后才提走。
“首先,维修师傅加班加点会产生加班费,其次,长时间占用4S店的停车位会给工作人员带来不便,停车位也是资源。期间,我提醒苗先生如果长时间不提车会收取相应的停车费,也得到了他的认可。所以在苗先生提车时向他收取了500元的停车费。”裴主管说。
“那么,停车费应该由谁来交呢?”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进一步咨询。“我们的规定是谁来提车谁交停车费,不过苗先生可以与肇事方协商解决。”裴主管说。(记者于亚军)